最新发布
《泰州市城市快速路管理条例》专场新闻发布会
  • 信息来源:市政府新闻办
  • 发布日期:2024-02-28 10:00
  • 浏览次数:

时间:2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00

媒体:中央、省级媒体,泰州市主要新闻媒体,以及部分网络媒体

主持人:泰州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处副处长单友健

嘉宾: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肖慧,市公安局副局长朱学林,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李双姐

发布会现场

单友健(泰州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处副处长):各位新闻界朋友、同志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泰州市城市快速路治理体系,提升泰州城市快速路依法治路水平,我市出台了《泰州市城市快速路管理条例》,并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条例》相关情况,并就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肖慧,市公安局副局长朱学林,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李双姐。

下面,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肖慧介绍《条例》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大家欢迎。

肖慧(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同志们,大家好。

《泰州市城市快速路管理条例》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引导公众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意义,正确理解条文内容,推进《条例》全面贯彻实施、尽快落地见效。现在,我就《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以及主要内容、亮点特色,向大家作一个简要介绍。

一、立法背景

城市快速路是城市交通系统的“大动脉”,一端连着城市能级提升,一端连着群众出行需求,以立法形式加强城市快速路管理,既是形势所需,也是群众所盼,对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城市快速路自2017年开通运行以来,有效提升了中心城市辐射力,助推了海陵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的融合发展,满足了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出行的迫切需求。与此同时,城市快速路管理仍存在统筹协调机制不畅、工作合力不强、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执法依据不充分等问题。因此,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针对部门职责分工、快速路养护维修、路政和交通安全管理等方面定规立矩,致力精准解决问题,用法治铺就城市发展、群众出行的“幸福路”。

二、制定过程

2023年1月,经市委研究同意,确定《泰州市城市快速路管理条例》为立法正式项目。为做好《条例》起草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公安局抽调业务骨干成立起草班子,认真开展调研论证,撰写《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法工委提前介入起草过程,适时提出意见。6月25日,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条例(草案)》,并提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

初次审议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按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条例(草案)》修改完善工作。在泰州日报、泰州人大网、“泰州人大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草案全文,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协、市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和各市(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立法咨询专家发送草案,书面征求意见;依托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向全体人大代表发送草案,征求意见和建议;委托地方立法研究院邀请有关专家论证草案,提出论证意见。期间,赴海陵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大常委会、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立法调研,听取基层意见;专门召开由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当面听取意见和建议;召开专家座谈会、部门协商会,进一步讨论研究草案;专程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条例(草案)》修改情况,接受立法技术指导;委托语言文字专家对《条例(草案)》文字表述提出意见。在此基础上,针对各方面提出的300多条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作了10次全面修改。

2023年12月11日,市六届人大法制委召开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12月21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讨论;12月25日,市委常委会研究并原则同意《条例(草案)》;12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2024年1月12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条例》,定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制定期间,相关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条例(草案)》征求社会意见,作了不少宣传报道,为《条例》顺利出台发挥了重要作用,借此机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主要内容和特色

《条例》作为小切口立法,以“聚焦需求、切准问题、化繁为简、管用好用”为标准,精准设置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化解管护难题,填补管护空白。《条例》共十七条,主要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城市快速路定义、基本原则、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等作了明确,对养护、维修要求作了规定,对部门监管作了强化,对在城市快速路禁止从事的行为、禁行规定及特别通行规定作了细化补充,对通行保畅明确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建立快速救援清障联动机制,对规定的部分义务性条款设置了相应的处罚,最后规定了《条例》的施行时间。

《条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色:

一是有效明晰了管护责任。《条例》聚焦城市快速路管理,明确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快速路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配套建设城市快速路管理养护相关设施,将城市快速路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强化有关部门监管职责,规定城市快速路管养要求,形成共管合力,全力保障城市快速路安全畅通。县级市(区)人民政府依据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快速路管理相关工作。

二是有效破解了管护难题。《条例》以加强城市快速路管护为重点,精准设置制度解决问题。针对城市快速路养护维修,规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应当避开交通流量高峰期,加强匝道等特殊路段的预警提示;针对城市快速路路政管理、通行安全,分别对在城市快速路的禁止行为、禁行车辆作出规定。同时规定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建立快速救援清障联动机制。

三是有效加大了管护力度。《条例》依照上位法有关规定,通过明确行政处罚的裁量标准,有效维护城市快速路管理秩序。对可能危及城市快速路安全的,禁止进入城市快速路的行人、非机动车、其他禁行车辆,以及不遵守城市快速路通行规定的,均设置了相应的处罚条款。

目前,《泰州市城市快速路管理条例》已经在泰州日报、泰州人大网站全文公布,希望新闻媒体和相关部门加大法规宣传力度,推动《条例》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得到全面实施,取得应有效果。

以上是我对《条例》制定情况的简要介绍。谢谢大家。


单友健(泰州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处副处长):现在进入提问环节,各位记者朋友可以就今天的发布主题向台上的嘉宾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名称。下面开始提问。

现代快报记者:听了前面的立法情况介绍,确实感到《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全市快速路发展极为重要。请问交通运输部门下一步将从哪些方面做好《条例》的贯彻执行?

李双姐(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厘清城市快速路管护各相关部门职责,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为系统推进我市城市快速路长治久安、更好服务群众出行提供了有力的法理支撑和保障。下一步,我们将立足部门职责,积极宣贯,确保《条例》相关要求落实到位,更好地推动城市快速路现代化、法治化管理。

一是迅速掀起《条例》的学习高潮。城市快速路涉及面广,《条例》中结合上位法要求和泰州实际,规定了很多内容,有新制度、新举措,也有新要求、新规定。因此,市交通运输局将组织公路、交通执法等部门深入学习《条例》、掌握《条例》原义,把《条例》学习好、贯彻好。同时,把学习《条例》纳入部门普法计划,坚持长期和系统学习,确保全行业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二是广泛开展《条例》的宣传工作。《条例》规范了社会各方面使用城市快速路的有关行为,涉及各行各业,关系到千家万户。要使社会各界都了解、遵守《条例》,关心、支持城市快速路保护工作,就必须广泛宣传好《条例》。下阶段,市交通运输局将会同各部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互联网、报刊等各类媒体联动开展宣传,使沿线各级政府、企业和广大群众都能了解《条例》,熟知相关责任、权利和义务,增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

三是坚持依法治路,抓好长效管理。市交通运输局将切实履行城市快速路管护职责,加强路政监管,针对利用快速路桥梁进行带缆、牵拉、吊装等危及快速路安全施工作业的,责令改正,并按照《条例》行政处罚的裁量标准给予处罚。同时做好快速路养护工作,实现日常巡查制度化、养护管理科学化,结合养护规范实施养护作业,对病害和安全隐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保障城市快速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畅安优美”的快速通行环境。

谢谢。

江苏广电记者:请问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部门,公安局将如何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有什么具体举措吗?谢谢。

朱学林(市公安局副局长):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快速路是城市路网的主要骨架,兼具高速公路与城市主干道的双重特点,旨在服务城市组团间和对外交通间的长距离快速交通。随着泰州城市快速路逐步“成环成网、互联互通”,交通分担率逐年攀升,吸流效应更加明显,助力城市运行更加顺畅、更加高效。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贯彻落实好《条例》相关要求,把《条例》的贯彻执行作为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

一是加强《条例》学习贯彻。将《条例》学习教育纳入公安部门学习计划,组织执勤执法人员学习贯彻,邀请有关专家授课,深入理解和把握《条例》内容。

二是完善警情处置机制。健全完善恶劣天气防范、通勤潮汐管控、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预案,做好线上巡查、线下联动工作,确保路面各类交通警情快速发现、快速干预、快速解决,全力保障路网运行。

三是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严格履行《条例》赋予公安部门的职责,重点整治驾驶禁止进入快速路行驶的摩托车、牵引车、非机动车等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持续维护快速路安全有序。


单友健(泰州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处副处长):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会后可以进一步咨询、沟通或采访。

法治可以更好优化城市快速路通行环境。《泰州市城市快速路管理条例》的出台,为系统推进城市快速路长治久安、更好服务群众出行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在此,诚请各位新闻界朋友采取不同形式,对《条例》的颁布实施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提高社会各界快速路安全保护意识,着力创建一个人人爱路护路、齐抓共管的局面,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推进建设“现代化的枢纽泰州”。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