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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一业一证”改革提升经营主体准入准营便利度的指导意见》《企业高频证照联办“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06-08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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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协调办,市各有关部门:

为提升经营主体准入准营便利度,市行政审批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深化“一业一证”改革提升经营主体准入准营便利度的指导意见》和《企业高频证照联办“一件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


关于深化“一业一证”改革 提升经营主体准入准营便利度的指导意见

 

自2021年6月以来,我市在涉企经营领域积极探索“一业一证”改革,在32个行业取得初步成效。为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打造优质的经营主体准入准营全周期服务,经研究决定,继续深化“一业一证”改革,提升经营主体准入准营便利度,更大范围实现“一证准营”。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围绕企业实际需求,坚持依法推进、优化流程、创新监管、协同联动,推动同一行业经营涉及的多项行政审批事项跨部门集成办理,由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汇聚相关行政审批证件信息,向经营主体颁发一张行业综合执业证,实现“一证准营”。力争在服务链条上再延伸、改革范围上再拓展、办理便捷度上再提升,更深层次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全面打造优质的经营主体准入准营全周期服务。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改革集成,延伸服务链条。要充分发挥全市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的优势,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在政务服务“一业一证”的基础上,集成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拓展延伸办事链条,按照“流程接续、业务衔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对企业开办、变更、注销和涉企经营许可开展“联办、联变、联销”,实现准入准营“证照联办、一网通办”,全面打造优质的经营主体准入准营全周期服务。“证照联办”改革按照“依法推进、便捷高效、稳步推进、鼓励创新”的原则,首批在32个“一业一证”行业开展,后期向条件成熟的其他许可证稳步扩展。

(二)抓好改革落地,逐步拓展改革覆盖面。积极开展帮办代办,相关行业许可事项按工作流程,从“一业一证”网上审批平台应报尽报,常态化开展“一业一证”审批工作(一窗(网)受件、并联办理、联合踏勘、一次出证)。进一步提升改革覆盖面,将办件量相对较大的行业纳入改革范畴,继续在“举办演出活动”等高频行业开展“一业一证”改革。

(三)创新审批方式,实现“一证准营”。持续优化“一业一证”网上审批平台,结合事项办理,优化申报界面、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不断提升“一业一证”网上办理的便利度。结合《泰州市营商环境条例》修订,明确行业综合执业证所载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等效用,推动其在招投标、行业监管等场景认可使用,实现行业综合执业证“一证准营”、跨市区互认通用。

(四)加强证照汇聚,推行“一码联动”。各市区行政审批局按照规范要求,生成行业综合执业证证面二维码,发放行业综合执业证。营业执照等经营主体信息通过数据共享纳入证面二维码展示。对涉及行业综合执业证证面信息变更的,由经营主体同步申请变更行业综合执业证和相关单项审批证件;对不涉及行业综合执业证证面信息的其他信息变更的,按照相关单项审批证件要求办理,行业综合执业证可通过二维码实现自动更新,无需更换行业综合执业证。所有事项审批证件注销、撤销、吊销、失效等的,行业综合执业证同时作废。各市区制发的行业综合执业证,按照要求逐步汇聚至市电子证照库。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管理链条。对纳入全市“一业一证”改革范围的行业,具备条件的,探索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监管的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根据不同领域和场景特点,合理调整优化监管方式,逐步推行跨部门综合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市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工作,各牵头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市有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市协调办要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强工作督导,及时总结评估改革情况。各市区行政审批局要会同各相关部门加强对本级“一业一证”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做好技术和人员保障。各市区按行业逐一明确牵头部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形成通讯录,于5月底前报市协调办。

(二)加强业务培训,优化帮办代办。各市区、各牵头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明晰“一业一证”改革目标、重点任务、具体举措、执行标准等,确保审批服务和综合窗口人员理解准确、实施规范,做到“一口清、一次办”,推动改革政策落地落实。要积极开展帮办代办,辅导企业准备材料,引导企业网上申报,做好并联审批协调联动工作,提升“一业一证”改革成效。

(三)加强宣传,扩大改革“知晓度”。各市区、市有关部门要加大“一业一证”改革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提升改革知晓率,让经营主体充分了解改革内容、体验改革成效、享受改革成果。各市区要积极培育典型案例,充分运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一业一证”改革。各市区每季度末报送1-2例典型案例,包含案例名称、主要做法、宣传报道等内容。


 

 

企业高频证照联办“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探索涉企高频审批服务事项集成办、极简办、全域办,最大限度释放经营主体活力,营造高效便捷、“快入准营”的市场环境,推动我市政务服务再上新台阶,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

充分发挥全市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的优势,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集成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和“一业一证”改革成果,对企业开办、变更、注销和涉企经营许可实行“流程接续、业务衔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通过“一业一证”平台归集各类许可信息,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实现准入准营“证照联办、一网通办”,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最大限度降低经营主体准入准营成本,全面打造优质的经营主体准入准营全周期服务。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推进。“证照联办”改革以依法许可为前提,不改变行政许可事项及其实施主体、实施标准、实施依据和法律效力。

坚持便捷高效。坚持高效利企,落实“四减一优”,强化数据,提升服务质效和办事便利度,增强企业获得感。

坚持逐步推进。聚焦企业群众关注度高、办理高频、需求量大的行业场景,成熟一批、运行一批,逐步推开,确保实效。

坚持鼓励创新。鼓励各地创新区域特色,充分运用新思维、新技术、新手段推动改革迭代升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成功经验。

三、改革任务

(一)放大政策叠加效应,实现证照联动“一次办”。将企业设立和“一业一证”改革叠加合并,将企业分别向不同部门申办相关许可证的模式,改为按需组合、一次申办、提供更多高频事项集成服务。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时,可以同时申办多个相关许可,强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与“一业一证”改革衔接联动,全面打造经营主体准入准营全流程一站式综合服务。

(二)聚焦需求优化服务,实现全部场景“一窗办”。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证照联办”受理窗口,根据企业和群众个性化的办理需求,匹配联办场景,提供专业化政策咨询、定制化业务辅导、全程帮办代办、便捷化办事体验的一窗受理服务。对于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证照联办”申请,实现“一窗办理、一次提交、并联审批、一次办结”。

(三)强化系统智能导引,实现更多场景“网上办”。加强“一业一证”平台智能化改进,优化申报界面,提供智能导引,自动导入已有相关信息;持续推进电子证照信息共享,发挥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功能,对接“企业全链通综合服务”、“一业一证”系统和电子证照系统,提升电子证照和已有材料的共享复用能力,为经营主体提供准确、便捷的网上办理服务。

(四)纵深整合证照事项,实现全生命周期“协同办”。聚焦企业实际需求,将“证照联办”场景扩展到变更、注销等企业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在全市实施企业营业执照与许可证件联合开办、联合变更、联合注销,实现“一设即设、一变即变、一销即销”,最大限度整合行政审批资源,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请材料,提高协同审批效率,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五)坚持简政放权要求,推动许可事项“就近办”。结合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充分考虑“证照联办”关联事项的行使层级,通过赋权、委托、服务前移等方式,将“证照联办”改革延伸至乡镇为民服务中心,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行政审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证照联办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部门联动,加大督导调度,确保改革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市(区)、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配合牵头部门全力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做好业务衔接和信息共享应用,确保各项改革举措有序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市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宣传“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意义、改革内容和典型经验,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实现社会认知、企业认可、群众认同。

 

附件:1.“证照联办”改革任务清单

          2.“证照联办”综合申请表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一业一证”改革提升经营主体准入准营便利度的指导意见》《企业高频证照联办“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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