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1-05-24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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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21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2021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市政府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泰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1号),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就2021年市政府立法工作编制计划如下:

一、地方性法规制定项目(2件)

(一)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效破解治水难题,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制度创新。为进一步明确河长制组织体系、河(湖)长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等,使我市河长制工作从制度化上升为法制化,促进河长制的制度红利充分释放,助力“河长制”实现“河长治”,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条例》。(负责单位:市水利局)

(二)血液是特殊的生物资源,在临床治疗和抢救以及战备中起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大对献血者的激励和保障,加强对采血、用血的规范管理,保证临床和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用血需要与安全,促进泰州献血事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泰州市献血条例》。(负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规章制(修)订项目(3件)

(一)快递业是服务业的组成部分,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对于带动电子商务、制造业等关联产业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在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服务社会发展等方面也发挥基础性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用邮体验,促进电商产业的快速发展,制定《泰州市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负责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二)为加强全市国土空间批后服务与监管工作,促进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在修改《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服务与监管办法》(市政府令第5号)相关内容的基础上,整合规划核实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泰州市国土空间批后服务与监管办法》。(负责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三)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改善城市秩序、促进城市和谐、提升城市品质、保障城市健康运行,修订《泰州市城市治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号)。(负责单位:市城管局)

 

附件:2021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项目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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